对保费5万元以上企业,采取分期付费方式,减缓企业运营压力。简化疫情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相关保险业务审批流程,针对疫情原因导致的买方拒收或拖欠货款等风险,协助企业进行案件处理和追偿工作,为企业正常经营保驾护航。
“两个当日”应急绿色通道:建立优先审批、线上审批机制,确保授信项目“当日”完成审批;通过远程预审、线上放款,确保业务需求“当日”完成放款。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的存量融资客户,通过适当下调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调整还款安排、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切实做到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转贷款,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最终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设立总规模10亿元专项应急贷款,用于防疫相关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最终以银行审批额度为准。
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
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可减收或免收融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造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补助等政策效应,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支持中小企业用足用好转贷引导资金、外贸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