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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获刑!市北法院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23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涉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对两案4名被告人依法判处7年6个月至1年11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据了解,今年1月4日晚,吸毒人员王某联系刘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刘某联系孙某,约定以每克人民币1800元的价格从陈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10克。次日,刘某收取王某人民币19000元,后交给孙某人民币18000元。当天下午4时许,陈某、孙某、刘某、王某在青岛市市北区无棣路丁某住处见面,孙某交给陈某人民币18000元,陈某向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约8克。后陈某、孙某、刘某被警方抓获。另悉,丁某已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孙某、刘某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孙某、刘某7年3个月、1年11个月、1年11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被告人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

另据了解,2015年7月26日,刘某在明知李某贩卖毒品的情况下,在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一路,帮助李某向陈某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11克,为此,陈某送给刘某海洛因约0.5克。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带领民警将李某抓获。另悉,李某、陈某均另案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惩处;刘某系累犯,又系毒品犯罪再犯,应从重处罚且不得假释;其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某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近两年来,市北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60余件,判决被告人70余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近20人。下一步,市北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禁毒宣传教育,拓宽以案释法渠道,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毒品意识,努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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