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青岛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工作现场会在西海岸新区举行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李澍 通讯员 霍红敏)5月9日下午,市城管办在西海岸新区组织召开全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推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市文明办以及全市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现场会一行50余人先后实地观摩了西海岸新区唐岛湾小区、繁华里商业街以及其他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参观各观摩点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和成果图板展。随后进行座谈交流,集体观看“和商”、数字智能执法宣传片,听取西海岸新区先进经验介绍,各区市城管办就如何做好责任区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大家表示,通过此次现场会,开拓了思路,增强了信心,将把好的经验做法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使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一个在市容环境管理上加强基层治理的较好切入点,是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关键环节,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的制度设计和生动实践。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推进落实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能够解决当前城市管理领域的很多问题,很大程度上释放城市管理工作活力。下一步,各区市应重新定位、重新审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将落实责任区制度作为城市管理中打基础、促改革、利长远的首要任务,明确专门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持之以恒、扎扎实实的将这项工作抓下去,让责任区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会议强调,责任区制度落实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责任主体的自觉参与意识、责任履行意识和习惯的养成,这需要一个潜移默化、持续引导的过程。各区市要持续宣传、逐步引导,通过多种方式持续扩大责任区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强化社会协同、凝聚社会共识、培育社会自治精神。同时,要高度重视示范道路、示范点的创建,集中精力打造样板片区,形成示范效应,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通过树立典型,不断强化“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实践者同时成为制度的宣传者和推动者。

会议要求,在责任区制度的推进落实中要坚持条块结合、条条结合的路子。一是“条块结合”要坚持市、区、街镇三级管理,市城管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市级各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区市城管办、城管局、执法局,负责辖区责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日常监督和执法保障,各街镇具体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是“条条结合”要加强条线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如铁路沿线、工地周边、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督导责任,强化责任区管理的主体意识,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局面。

会议强调,执法是保证责任区制度履责到位的重要手段,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加强对责任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市容环境问题多发区域,对拒不整改或反复回潮的,坚决立案查处,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曝光,形成违法必究的高压氛围。

会议要求,各区市要建立辖区责任区划分清单和责任书签订清单,建立动态、清晰的“一本账”。市级层面要加强观摩交流,加强督导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形成紧锣密鼓、持之以恒的推进氛围。同时,要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探索推行以店家业主为主体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联建活动,引导有条件的沿街单位和商家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自管委员会等自律组织,形成责任区管理法治、共治、自治的良好局面。

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 共建共治共享洁净家园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近年来,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市容环境持续向好,城市形象不断提升,这要感谢所有市民一直以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但我们的城市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跨门经营、占路经营、临街门店门前积存垃圾、地面污染、乱堆乱放等城市管理顽疾仍不同程度存在。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倡议每一位责任人共同履行好以下责任:

一是保持责任区内道路、地面、花坛、树木周围清洁,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按规定设置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垃圾收集容器;雪后及时清雪除冰。

二是保持责任区内建(构)筑物外立面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脏污缺损;保持责任区内门窗、橱窗、牌匾、灯饰等完好、清洁,出现破损及时更换、修复。

三是责任区内无占路经营、露天烧烤、乱堆乱放、地桩地锁等影响市容秩序的现象。

四是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被劝阻人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责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每一个市民都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唯有我们齐心协力、全员参与、携手并进,才能把我们共同的家园经营好、维护好。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关注、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成为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共建共治共享洁净家园担一份义务、尽一份责任。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