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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部门加强雪情天气应急服务保障

截至1月28日下午13:30分,105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坚守基层一线,加强城市道路巡查,积极参与社会化清雪行动,着力强化雪情天气应急服务保障,先后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30余份……1月28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为消除雪情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方便市民出行,市城管执法部门于降雪时刻,迅速启动城管执法部门防范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调度各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做好雪情恶劣天气应急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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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大雪天气,全市各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冒着低温严寒,在市区范围内及城市道路参与清除路面积雪,全力为市民平安出行提供可靠安全保障,最大限度避免因积雪给市民造成的出行不便。在清雪行动中,城管执法人员依法督促临街单位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抓紧时间自行清除各自责任区内的积雪,最大限度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积雪堆放应规范合理,避免影响行人和机动车辆正常通行。使用融雪剂,应符合规范要求,避免向绿地和树穴抛洒,含有融雪剂的积雪不得在绿地和树穴内堆放,以免影响植物健康生长。

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将密切关注近日天气变化,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在积极参与扫雪除冰工作的同时,按照相关法规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规定,由辖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记者 杨宁通讯员 张君 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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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雪堆放应规范合理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按照规定扫雪除冰。

责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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