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降低企业首贷门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首贷培植推进工作。各银行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企业需求,优化办理流程,为其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一)享受政策主体范围
我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为疫情防控提供产品和技术的中小微企业,有潜力、有市场、有发展前景,尚未获得过贷款支持的我市中小微企业,均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二)企业所需申领材料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财务报表、购销合同等。
(三)办理具体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银行主动受理,信贷部门进行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对企业进行放贷(各银行的具体流程略有不同)。
(四)相关部门及责任处室、联系电话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联系电话:0532-80896856
青岛银保监局统信处,联系电话:0532-83079360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配置促进处,联系电话:0532-85913283
市民营经济局融资与合作处,联系电话:0532-519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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