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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处罚!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2月5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宋某某在洛阳路8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5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潘某某在团结路1517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5年2月5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在烟台路、双珠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陈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2025年2月5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徐某某在双珠路、凤凰山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徐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2025年2月5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侯某在崇仁路、火炬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对侯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六

2025年2月5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在新业路123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七

2025年2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平度站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八

2025年2月4日,莱西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某在北京路、广州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莱西市公安局对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九

2025年2月3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四川路、林芝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

2025年2月3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重庆中路873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一

2025年2月3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某在石湾一路、东姜一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二

2025年2月3日,胶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某在兰州西路88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位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来源: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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