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近期加大了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据青岛市公安局通报,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5年春节期间,青岛市各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其中,1月29日,黄岛公安分局查处了吕某在琅琊台路、唐岛湾路路口附近的违规燃放行为;1月28日,市南公安分局分别查处了范某在团岛四路8号附近、陈某在新浦路3号某小区附近、李某在吴县一路14号附近的违规燃放行为,同时市北公安分局也查处了刘某某在舞阳路7号附近和王某某在辽阳西路258号某小区附近的违规燃放行为;此外,李沧公安分局在同日查处了吉某在衡水路39号某小区附近和刘某某在惠水路620号某小区附近的违规燃放行为。1月27日,市北公安分局还查处了章某在合肥路299号某小区附近的违规燃放行为,黄岛公安分局则查处了薛某某在临港路、大珠山中路路口附近的违规燃放行为。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上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均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澍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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