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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高标准打造调解员队伍 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李沧区采取五项措施高标准打造调解员队伍:

一是层层落实队伍建设。按照《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十条措施》要求,在巩固规范兼职调解员队伍的同时,持续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案定补等方式,重点落实每个街道2名、每个社区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

二是抓紧抓实队伍培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全员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培训推动调解员队伍素质提升。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各调委会至少要有1名等级调解员。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管理、违规惩戒等制度,优化队伍管理。

三是注重培养专家队伍。积极从重点行业和领域选聘调解专家,培育更多调解领军人物。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面覆盖、化解及时有效,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调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四是织密调解组织网络。调解员遍布各街道、各社区和各行业、专业领域,明确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发挥调解工作具有贴近群众、灵活性强、效率高等优势,在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是跟踪督导检查到位。结合辖区实际,扎实有效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李沧、法治李沧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赵文岭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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