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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诉前化解一起直播带货引发涉外委托合同纠纷

随着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直播带货成为销售领域的新宠。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纷纷转战线上,开启了“全民带货”时代。然而,新的销售模式也带来了新类型纠纷。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不到半个月时间,诉前化解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涉外委托合同纠纷。

据了解,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电商运营合作协议》,约定在直播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合作。直播平台货款入账后,该股份公司却未向该文化传播公司支付相关货物销售利润及平台返点奖励等,该文化传播公司遂诉至法院。

3月14日,青岛中院立案法官收到材料后,立即进行诉前登记,并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疫情期间,调解员研判案情后电话联系原告该文化传播公司,了解该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根据制定的几套调解方案,在法官的指导下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线上调解。调解员抓住双方合作的条件和优势,引导双方携手追求更长远的利益。最终,双方同意对账认定的货值为130万元,被告该股份公司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双方还表示将继续合作。近日,该文化传播公司撤回起诉。

在法官的指导下,经过调解员的调解,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涉外纠纷,没有收取诉讼费,没有出具法律文书,“轻松”挽回了两家公司的合作友谊,这正是“诉前调解制度”为人民群众带来的货真价实的司法红利。

诉前调解制度把矛盾前置到司法程序之前,实现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相互衔接,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外。这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越来越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2021年,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17.94%。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8872件。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吕佼  何文婕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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