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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没花一分钱达成调解 平度法院出具首份“诉前调”案号调解书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姜昊)“没想到一分钱没花,这事就解决了。”韩某对着到手的调解书连连感叹道。这份“特殊的”调解书是平度市人民法院首份“诉前调”号民事调解书。据悉,近日,平度法院试行诉前调案件实行“一案一号”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防止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回流进入诉讼程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近日,平度市田庄镇某村村民韩某来到明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咨询问题,法庭人员热心接待了韩某。通过谈话,法庭人员得知,韩某此行是来立案的,原因是明村镇某村村民石某于2019年8月25日向其借款30000元未还。“两年了,我这钱怎么才能要回来?”韩某焦急地问。

明村法庭庭长尚丰文敏锐地察觉到,该案案情简单,有调解的可能性,便积极引导韩某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起初,韩某对调解的效力表示担心,但经法庭人员认真讲解后,虽仍心有疑虑,但勉强表示同意通过调解试一试。随后,法庭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石某,确定石某亦有初步调解意向后,法庭人员与双方约定了调解时间和地点。

几日后,韩某和石某按照约定来到了明村法庭,分坐在平度法院特邀调解员赵忠书的桌旁。老赵是明村法庭的调解能手,作为“无袍法官”,经验丰富的老赵很快就找到了双方的矛盾点,在他的分析和引导下,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老赵向明村法庭申请出具调解书。

收到申请后,明村法庭为双方出具了诉前调字号的民事调解书。并告知韩某,这份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若石某拒绝履行,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得知调解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韩某心里的最后一颗石头也总算落了地。

下一步,平度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百姓认可“不伤面子、不伤和气、不花钱、少跑腿”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继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优势,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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