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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管雁过拔毛11万理赔款只给1.5万 莱西法官庭前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李尚一  谭美娜)“5月25日立案,九天就圆满结案,为你们的效率和负责点赞!”6月2日,莱西市人民法院日庄法庭法官庭前调解时,原告张某代理人握着法官的手说。

高管隐瞒理赔款惹官司

2019年10月,来自费县的张某到温州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驻山东某矿业(莱西)有限公司项目部工作,在矿场操作时不慎被滚石砸伤手臂,造成10级伤残。

该项目部为包括张某在内的员工购买了工伤险和团体意外险两种保险,该意外事故发生后,该项目部向保险公司理赔得款11万元。但该项目部高管梁某认为,其为张某跑前跑后,保险理赔款应该“留下点”,于是欺骗张某说理赔款仅有2万元,其可以给张某1.5万元,张某未同意。后张某得知理赔款为11万元,遂向该项目部索要,梁某答复最多给7万元。协商无果,张某将梁某及该公司告上法庭。

双方拒不接受调解

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11万元是赔给我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张某认为,其在年富力强的时候因工作造成伤残,该公司却欺骗、私吞他用身体健康“换”来的保险金,于是拒不接受调解。

被告梁某则在调解中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公司所在地为浙江温州,该项目部驻地虽在莱西市南墅镇,但这里是该公司项目部暂住地,其只是偶尔到莱西,莱西并非经常居住地。“想要保险理赔款就让张某到温州起诉我们!”被告梁某也不接受调解。若梁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这起案件将给张某增添不少诉累。

法官庭前调解化解纠纷

本案虽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但双方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若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将会增加双方的诉讼负担,极有可能加深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多年的审判经验让承办法官意识到,梁某虽然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对保险理赔款的数额并无异议,于是决定“背对背”调解,逐个进行“攻坚”。法官从不当得利纠纷管辖权、移送管辖的规定、办理事故理赔付出的努力入手,为原告张某分析利弊、释法明理;又言辞凿凿向梁某释明:无论本案是否移送管辖,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予以返还……经过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终于同意调解,张某愿意作出1万元的让步,而梁某则当场支付张某5万元,并承诺剩余5万元今年6月底付清,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表示,这次庭前调解不仅化干戈为玉帛,且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节省诉讼成本,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程序中“脱身”,投入到日常生产、生活中,同时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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