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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法院强制执行再掀“蓝色风暴”

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蓝色风暴之“冬暖”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涉赡养费、抚养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据悉,2020年12月以来,市北法院执行局已执结各类民生案件75件,执行到位标的达182.64万元。

青岛某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与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青岛仲裁委员会裁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付该劳务公司工程款及劳务费共计900余万元。因该案涉及大批工人工资及劳务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市北法院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该劳务公司到被执行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一栋住宅楼采取查封措施,在允许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继续施工的同时,要求其未经法院同意不得擅自出售。最终,促成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劳务公司初步达成和解还款协议。

自2019年1月起,袁某多次向王某借款共计24万元,后王某诉至市北法院。经调解,被告袁某偿还原告王某本息26万余元。该案申请执行后,办案法官对被执行人袁某进行财产调查,冻结、扣划袁某银行存款2万余元,并查封了袁某名下位于青岛市台柳路一处房产。后王某母亲罹患癌症,手术及后期化疗急需用钱。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袁某,其仍未履行义务,法官遂决定对本案查封的房产采取处置措施。考虑双方还是有协商的可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房产进行了议价,确定了房产处置参考价为160万元,并对房产挂网进行拍卖。同时,法官向袁某释明法律规定,在拍卖成交之前如其履行全部义务即可终止拍卖。由于法院执行措施及时到位,袁某在拍卖公告期届满前就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该案从恢复执行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拿到为母亲治疗的“救命钱”,只用了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

下一步,市北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以强大的法律威慑力打击拒不执行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为法治建设、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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