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疫情防控期间,李沧区人民法院专门发布通告,诉讼、执行及其他事项暂时通过书面、网络、电话、微信等形式办理。2月3日上午,李沧法院利用微信视频顺利开庭审理三起案件。
据了解,这三起案件均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分布于青岛市其他区市及外地,法官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建立了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当事人微信联络群,通过视频庭审的形式,引导当事人举证、发表意见等,从而实现远程异地庭审。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平均审理时间约20分钟。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表示:“疫情期间,法院用这种方式开庭审理案件,是便民利民的好举措!”
为给群众提供更多便利,也让特殊时期的“特殊庭审”更为规范,经前期不间断调试,李沧法院的互联网庭审系统也已成功上线运行。该系统拥有自动排期、人脸识别、多方视频、在线签名等功能,支持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视频进行诉讼活动。互联网庭审系统启用后,将与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调解等平台有机融合,实现立案、送达、调解、开庭等各环节全流程线上运行,真正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办理诉讼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引发的感染风险。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清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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