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南区延安三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确认系小型客车追尾事故。

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后车驾驶员徐某神情异常,疑似酒后驾驶,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徐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2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徐某当晚与朋友聚会饮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途中发生了追尾事故。面对检测结果和事实证据,徐某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深感悔恨并自责不已。
市南区交管大队提示:醉酒驾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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