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冬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12月7日上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巡逻警力在丰县路开展日常路查路检工作,其间查处一辆小型轿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日10时15分许,一辆小型轿车沿丰县路单向逆向驶来,民警当即上前对该驾驶员进行拦截核查。经查,该驾驶员的逆向行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耿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逆向行驶等交通陋习。逆向行驶极易引发剐蹭、碰撞等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全体市民文明规范出行,共同守护辖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通讯员 王艺轩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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