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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近3000家用人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 惠及职工近16万人

4月26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市近3000家用人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惠及职工近16万人。

今年以来,青岛市扎实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平稳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执行全国省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继续推进个人养老金全国试点、人才年金全省试点和企业年金扩面提质,全市建立年金的企业数量达到2930家,参与个人养老金(开户数)161.09万人,列全省首位。持续推进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全市1234家企业、11万人参加补充工伤保险,348名工伤失能者享受伤养服务。举办社保卡惠民服务季活动,推动社保卡多领域应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点赞青岛市社保卡亮点做法。截至3月末,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55.28万人、287.66万人、333.16万人。一季度,全市征收社保基金(不含职业年金)1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12%。

据青岛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张守海介绍,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企业年金制度。20年来,青岛市近3000家用人单位建立了企业年金,惠及职工近16万人。随着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对引进、留住人才的意愿不断增强,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高附加值企业希望为部分核心人才先行建立企业年金,以点带面,最终覆盖全体职工。去年,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明确企业可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并鼓励在5年内逐步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年金。非国有企业也可按全员人数的一定比例建立企业年金,逐步覆盖全员。

按照规定,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人才年金。参加人才年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二)具有可对应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三)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四)在省级二类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人员;(五)市级(设区的市)以上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六)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人才、科技类奖项(称号、工程)的个人。

企业(人才)年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险体系的第二支柱。企业(人才)年金管理采用信托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做好企业年金建立、管理和运行等工作。目前,全国具有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资质共有12家金融机构(平安养老保险、太平养老保险、泰康养老保险、中国人寿养老保险、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信养老金、长江养老保险、中国人民养老保险、中信信托),用人单位可以委托相应的金融机构受托办理企业年金相关业务。用人单位建立企业(人才)年金,应当制定《企业(人才)年金方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据介绍,自今年4月1日起,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7个区市负责属地参保企业的年金方案备案。省内跨市的企业、青岛市直企业以及市内三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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