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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法院向住建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获积极回应

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解决人民群众在租房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辖区法治营商环境,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总体要求,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司法建议并获积极回应。

近期,崂山法院连续受理多起承租人、房东起诉住房租赁企业要求退还租金、押金或腾退房屋、支付租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集中反映了住房租赁企业违约拒绝支付房屋租金等费用,房东在解约后无法按时收回房屋、租金;因住房租赁企业未按约定向房东支付租金等费用,导致部分承租人在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后,却在短时间内被迫退房等问题。住房租赁企业的违约行为不仅侵犯了房东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租金监管不到位、经营不力等问题严重破坏了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不利于住房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崂山法院向区住建局提出司法建议,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现场巡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全面排查违法行为;二是加大曝光力度,注重法律宣传,发布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提示交易风险;三是探索多元解纷,加强诉源治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职能,规范完善已公布的示范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司法建议发出后,区住建局积极回应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督促辖区住房租赁企业在商业银行开立唯一、专用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明确监管内容、方式及流程;二是强化工作协同,会同街道、社区对网格内房屋租赁的当事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积极宣传,加强住房租赁事中事后管理;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及时采取措施限制租赁企业发布房源,维护租赁市场稳定。

下一步,崂山法院将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的理念,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延伸司法公信力,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把脉开方”。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李祥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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