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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仲裁”便捷模式 青岛市交通局高效提升行业法治营商环境

4月12日上午,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仲裁办组织召开了仲裁业务与交通运输领域互通互融座谈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袁海波、市仲裁办副主任常江及双方相关部门参加了会议。

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仲裁办双方相互介绍了各自领域工作开展情况。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脉,是营商环境中的“硬环境”。仲裁又具有自愿性、公正性、及时性、经济性、保密性、强制性等特点,可应用到交通运输领域各领域,双方具有广泛合作空间。

座谈会现场

在共建机制方面,双方共同探索了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平台机制建设,建立长期互动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普法宣传,送政策、送法律、解纠纷。在培训合作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各领域将引入仲裁员为“驻站专家”,在行业培训、行业监管、行业执法方面提供智囊。在案件研判方面,加强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在资源要素方面,引入交通运输骨干企业和行业协会。牵线重点交通运输枢纽型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建立市仲裁办与物流、港口、航运等协会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针对会员企业中发生的各类经济合同纠纷,采取仲裁调解与仲裁裁决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降低企业经济成本。

座谈会现场

市交通运输局自3月28日召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会以来,聚焦优化“六个环境”,深入开展“六大专项提升行动”,将“优化法治环境专项提升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理念,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未来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引入仲裁,可以发挥仲裁指引和疏导优势,进一步完善民商事纠纷仲裁机制,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减少诉讼增量,优化行业法治营商环境。

下步,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市仲裁办搭建合作平台,邀请市仲裁办专业人员开展交通分领域行业培训,让仲裁工作进码头、机场、车站等,为交通运输相关企业做好服务。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通讯员  于菲菲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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