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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买法拍房半年无法入住 青岛市北法院多方斡旋老赖自行腾房

近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强迁案件执行中,让被执行人陆某既感受到法院执行力度,也感受到法院执行所带来的人性化温暖,从而自动履行了义务。

经申请执行人孙某申请,市北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陆某位于青岛市山东路的一处房屋,买受人隋某以2161648元竞得。2022年6月,隋某取得房产证后,申请交付拍卖房产。被执行人陆某称,其在香港治病,最早2023年五一前回青岛,要求给予宽限期。隋某系近80岁的老人,因原住房没有电梯上下楼不便,急于入住拍卖房屋,遂不间断地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考虑到隋某年事已高以及入住的迫切心情,执行法官一边张贴腾房公告,启动强迁程序的准备工作,一边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陆某,告知其不自行腾房的法律后果。在多次沟通无效后,鉴于隋某无法提供拍卖房产室内物品存放处的实际情况,法院向公证部门及京东信息技术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两单位提供清点、运输、仓储服务,确定了强制腾退的具体时间,同时告知社区派员到场,并将强迁通知电子送达被执行人陆某。一切准备就绪后,执行法官本着和谐执行的理念,没有放弃最后一线希望,在强迁的前一天继续联系被执行人陆某,告知其法院强制腾退产生的公证、运输、仓储费用均由其承担以及自行腾房的成本优势,最终陆某答应委托其亲属自行搬离。目前,隋某已入住房屋,并致电法官表示感谢。

执行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市北法院速执团队将“生道执行、原情执行、谦抑执行、和谐执行”等善意文明执行贯穿到执行工作各环节,为首执案件执行按下快捷键,跑出了执行“加速度”。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淦

责任编辑: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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