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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涉嫌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 老赖现身付清案款1300余万元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晓林以拒执罪为抓手,顺利执结一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300余万元。据悉,即墨法院以打击拒执犯罪理念为引领,常态化开展“蓝色风暴”系列执行行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惩戒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有效提升工作质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了解,2012年起,张某租赁刘某建筑设备进行施工,后拖欠租金一直未付。2019年,刘某将张某诉至即墨法院。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向原告刘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即墨法院执行局法官王晓林受理该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的财产进行全方位调查,并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张某称,其在外地,拒不到庭,且态度嚣张。法官王晓林多次对张某进行拘传,均因张某不在拘传地而未果。

案件调查过程中,法官王晓林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对案外人可能有债权,遂进行深入调查,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但案外人以款项未结算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法官王晓林并没有就此止步,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张某转移了名下财产,法官王晓林敏锐察觉到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因张某财产在外地,法官王晓林先后多次奔赴济南、聊城、阳谷等地,对张某的房产、股权、公司账目等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顺利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打下坚实基础。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法官王晓林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并通过张某的律师对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迫于执行压力,张某现身一次性付清案款1300余万元。刘某对张某表示谅解,同意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即墨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打击拒执犯罪理念为引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严惩失信行为,营造社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安睿

责任编辑: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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