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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艰难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申请人大儿子拒付赡养费侄子来尽孝

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顾辉明一行四人来到辖区里岔镇朱戈刘村,艰难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0年1月9日,胶州市里岔镇朱戈刘村村民刘某吉到胶州法院起诉要求其三个儿子及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庭审中,刘某吉撤回了对女儿的诉讼。胶州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三被告每人每月支付原告刘某吉赡养费24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吉的大儿子刘某修拒付赡养费,其二儿子及三儿子均自觉履行义务。无奈之下,77岁的刘某吉又来到胶州法院对此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顾辉明与被执行人刘某修取得联系,要求其支付赡养费2660元,但其拒不履行义务。今年6月2日,执行法官第四次将被执行人刘某修拘传到法院,但因其父子二人矛盾极深,其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申请人刘某吉多次来到胶州法院执行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执行法官均耐心向其解释执行过程,并向其展示拘传其大儿子的照片,让其回家耐心等待。期间,执行法官顾辉明辗转联系上刘某吉的二儿子及三儿子,希望二人能帮忙做通刘某修的工作,但二人均表示,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和,无法做工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顾辉明一行四人来到胶州市里岔镇朱戈刘村,即被执行人刘某修家中,刘某修的女儿告诉执行法官,其父亲不在家,已外出务工。经过多方打听,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刘某吉与其侄子刘某某相处融洽。随后,执行法官顾辉明找到刘某某,得知法院的来意后,刘某某称,刘某修的大姐已代其支付了赡养费1800元,现在还剩下1000元没到位。执行法官顾辉明与刘某某一起来到申请人刘某吉的家中,刘某吉称,这1800元是女儿给的,不是大儿子给的。刘某某当场联系了刘某修的大姐,她在电话中表示,尽管她不是被执行人,但作为子女愿意参照判决书确定的标准每年向父亲支付赡养费,已支付的1800元不是帮刘某修支付的,她请求刘某某帮其将剩余的1000元支付给其父亲。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刘某某将1000元交给了刘某吉。虽然帮刘某吉要回1000元,但执行法官此行的目的仍未达到。执行法官顾辉明随即与刘某吉、刘某某促膝长谈,最后,刘某某表示,刘某吉是他的亲叔叔,他每年拿出一点钱来给叔叔养老理所应当,这次的赡养费先由他来承担,至于这个钱最终能否从刘某修处要回来,那是他们叔辈兄弟之间的事,并跟刘某吉承诺,以后再要赡养费就不要麻烦法官到处跑了,直接找他协调就行。后刘某某回家取款2600元,由法官清点后交到了刘某吉的手中。至此,这起赡养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刘某吉与其大儿子刘某修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很难在短时间内平息双方之间的积怨,其侄子刘某某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慷慨解囊,让我们看到了人间自有真情在。赡养纠纷案件作为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的一种类型,具有特殊性,不仅要按照法规处理,更要注重更多的感情因素。

胶州法院始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加大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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