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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诉前调解+赋强公证”一天化解5起金融纠纷

“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现场公证、出具‘赋强文书’、撤诉,一气呵成!” 5月24日,胶州市人民法院联合胶州市公证处、金融机构共同化解5起总标的额达50余万元的金融纠纷,这标志着胶州法院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全面开启“赋强公证”的多元解纷模式。

据了解,当天调解的5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均在诉前调解阶段。借款人向银行借款后,在履行过程中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履约能力,还款多次逾期。银行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剩余全部贷款本息。案件导入诉前调解后,经了解,借款人还款意愿强烈,但是无力全额偿还贷款本息,希望分期履行。胶州法院金融保险团队刘克艳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交换证据、沟通调解意见。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指派给入驻胶州法院的特邀调解机构胶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调解。在胶州法院的主持下,5名借款人均与银行达成了和解协议。胶州市公证处现场对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进行了公证,并当场出具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银行也随之撤回起诉。

“赋强公证”是一种通过公证方式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的解纷机制。通过公证程序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督促债务人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公证的文书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利于促进纠纷解决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诉讼。

“赋强公证”主要的特点是“多、快、好、省”。“多”是指赋强公证能够发挥公证员的专业优势,协助法院共同化解更多的纠纷;“快”是指赋强公证能够在发生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快速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最大限度挽回债权人的损失;“好”是指赋强公证能缓解矛盾双方对立情绪,减轻对信誉的影响;“省”是指赋强公证大大节省债权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结合“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对“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的应用,推动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为胶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朱海龙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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