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均已年过半百却干起了结伙盗窃的勾当,在盗窃过程中二人配合天衣无缝,在分赃时却留一手上演“盗中盗”。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马某,1965年出生,2018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刘某,1968年出生。二人都是小学文化程度,一直靠打零工为生,在一次打工过程中相识,刘某曾借马某300元未还。
今年5月底的一天中午,马某驾车到刘某的租房处索要欠款,刘某手头没钱,二人不谋而合想着偷点钱,具体由马某实施盗窃,刘某负责掩护,并商量好了实施盗窃的每一个细节和相应暗号。随后,二人骑摩托车在即墨区周围转悠寻找作案目标。当天下午1时许,二人盯上一家装饰材料店。当时店内无人,他们吆喝几声后从楼上下来一个小女孩,接着小女孩把妈妈叫下来后到门外玩耍。刘某装作买东西和女店主打听价格,把店主引到一边,马某趁机进入里面一间办公室模样的房间,在一玻璃橱柜内发现一个红色皮包,皮包拉链未拉上,包内有现金,马某将里面一摞现金悉数塞进自己的腰包。得手后,马某按照约定暗号咳嗽一声,刘某立刻表示材料价格有点贵,再去别处看看。女店主毫无察觉,二人迅速逃离现场。返回路上,马某仅摸出部分钱交给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刘某清点。刘某数完钱后兴奋地告诉马某一共5600元。到了刘某租房处,刘某拿出3200元给了马某,包括所欠300元和多分给马某的100元。马某当即“义气”地表示不多要,又把100元塞给了刘某。马某拿钱后开车回到自己城阳区的家里,点了点口袋里那些没有交给刘某的现金还有1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马某、刘某退赔被害人15600元。
在此,检察官提醒,业户开门做生意防盗要时时放心上,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也奉劝妄想发不义之财的梁上君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吕秀丽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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