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远程多方庭审系统审理一起刑拘直诉案件,仅用了10分钟即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实现了对案件当庭发诉、当日开庭、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据了解,2020年5月23日晚上10时30分许,王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机动车与对向行驶的机动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王某拒不到案,后被抓获。经鉴定,在送检的王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6mg/100ml。王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介绍,刑拘直诉制度是指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公安机关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对其拘留后可以不再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刑拘直诉制度有效简化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让受害人在短时间内尽快获得案件赔偿,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轻刑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李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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