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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法院:提升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清皓)近年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和山东省委、青岛市委、李沧区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多元解纷、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等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近三年,李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048件,审执结35745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李沧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聚力扫黑除恶

营造平安稳定发展环境

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在李沧区委的领导下,李沧法院与公安和检察机关通力配合,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截至目前,李沧法院审结涉黑案件2件16人,涉恶案件6件2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最高刑期25年,对黑恶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在戚某臣涉黑案审理过程中,李沧法院克服疫情影响,线上线下同步开庭,确保快审快判,实现案件清结。同时,成立专班“打财断血”,对44万元罚金刑和涉案房产、车辆进行执行,确保处置到位,做到黑财清底。

着眼长效常治,李沧法院建立常态化线索摸排机制,排查案件3.2万余件,移送黑恶线索7条,完成线索清仓。根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27份,源头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促进行业清源,在青岛市考核中走在前列,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环境。

强化司法保障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李沧法院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组会专题议事事项,定期研究推进,并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商事审判主管院领导、庭长直接负责,任务细化至各庭室、各团队,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全方位激励干警形成推动营商环境工作的合力。

李沧法院制定《关于为创建宜业宜居宜身宜心的创新型花园式中心城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8年以来,妥善审执结相关重点案件85件,保障李沧区产业生态体系健康发展。设立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援助基金,高效审理破产案件15件,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促进生产要素更优更快组合。高效推进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盘活土地8宗186.6亩,释放城市发展空间,为高质量发展再添活力。

李沧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7次,召开法律座谈会5次,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风险研判,妥善化解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纠纷697件,对1035起案件采取“活封活扣”、保全置换、临时解封等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可靠司法保障。

参与社会治理

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

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推动多元解纷功能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统合。2019年8月,李沧法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目前已吸纳商会、公证、律所等16家机构进驻,聘请33名特邀调解员,累计分流案件13602件,调成5540件,调成率40.73%。今年3月,李沧法院圆满化解了一批涉500余名会员的健身卡退费潜在纠纷,为消费者捂住了“钱袋子”。

推动诉源治理与居民自治紧密融合,去年1月,李沧法院与虎山路街道协作,设立“法和情致”诉源治理工作站,立足社区发挥解纷实效,做到“事有处说、理有处讲、法有处询”,工作站成为居民问询说事的优选项。去年12月,李沧法院与公安、司法和李村街道共建矛盾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物业矛盾当面解、邻里争执现场调、家事纠纷登门办,受到群众称赞。

自去年以来,针对相邻关系、婚姻继承等5种常见纠纷,李沧法院总结风险防范12条,公开调解4次,举办讲座3次,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化解各类纠纷464件,推动矛盾消解在基层。去年6月,李沧法院在青岛法院深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加大执行力度

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李沧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争取李沧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支持,与李沧区40多个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执行难整体格局迅速形成。

推动打击失信“硬”起来,开展“春雷”“夏雨”“秋风”“冬暖”等系列执行行动,三年来,李沧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700余件,拘传342人,司法拘留105人,打击拒执7案8人,曝光失信名单1256人次,限制高消费3521人,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参加“蓝色风暴”执行行动全媒体直播,150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并大量点赞,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

推动执行举措“活”起来,李沧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保险”工作机制,利用保险“杠杆效应”降低执行风险;推进线上查控、司法网拍、委托执行等工作集成运转,网络查控资金2.87亿元、车辆1342辆,网络拍卖成交80件,财产变现1.62亿元。今年2月,李沧法院创新执行举措,发出青岛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使一起房屋腾迁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推动科技支撑“强”起来,深度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网上随机分案,工作全程留痕,执行信息全面全程公开;建成1500平方米的执行指挥中心并实体化运行,配备执行移动单兵设备15套,执行指挥车3辆,通过科技支持,实现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和决策分析同轴运转,快速反应。

李沧法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

践行“两山”理念

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

李沧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担当,促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近年来,李沧法院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3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48件。

去年3月,李沧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成立,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和管辖机制,集中审理李沧辖区内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案件。出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组建三个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统一裁判尺度,提高专业审判能力和水平,促进环境资源案件的优质高效审理。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联系李沧区行政执法机关,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提前介入环境资源案件进行多元化解,努力提高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做好普法宣传,积极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及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并在审理各类典型环境资源案件时,通过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的方式,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发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提高精准服务水平,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助力李沧区经济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李沧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案件

□李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擅自收购处置废油  非法排放含油污水

六被告人污染环境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刘某为了获取利益对外谎称能够处置含油污水,他先通过逄某找到丁某,由丁某帮其指定排污场所,后又通过刘某某联系李某,由李某联系为某能源公司排放含油污水。2018年5月以来,刘某伙同王某某、黄某多次用油罐车将该能源公司产生的含油污水非法排放至丁某事先指引的青岛市李沧区某海水淡化厂西侧北墙外的明渠内,共计排放9车约180吨,刘某获利人民币24000余元。其中,王某某、黄某驾驶刘某的一辆油罐车帮助排放4车约80吨。

青岛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明知其公司无处置危险废物资质,仍在其公司院内非法设置储油池、储油罐,并四处承接船舶废油及工业废油等,经自然沉淀土法提炼原油。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王某从任某、徐某、闫某等处收购废油共计1193.86吨,经检验,该公司储油池废液样品为危险废物,造成储油罐周边土壤受到石油烃污染。2018年6月,王某分三次将约60吨含油污水交由刘某处置,刘某将该污水非法排放至李沧区某海水淡化厂西侧北墙外的明渠内。经检验,刘某等人所排放的含油污水属危险废物,该行为造成了地表水水体污染。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丁某、王某某主动投案。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被抓获到案。另悉,逄某、刘某某、任某、徐某、闫某已另案处理。

2019年3月25日、2020年1月6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追加起诉决定书中指控被告人王某、刘某、李某、丁某、王某某、黄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直击】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刘某、李某、丁某、王某某、黄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均表示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刘某、丁某、王某某、黄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告人王某、李某、丁某、王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对被告人王某、李某、丁某均可减轻处罚,对被告人王某某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亦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王某某、黄某均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丁某、李某、王某某、黄某积极缴纳罚金,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2020年10月14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10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点评】

随意排放、储存、处置危险废物不仅可能引起爆炸、燃烧等危险性事件,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还会污染水体、土壤及大气,导致损害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法院坚持全链条、全环节、全流程的对非法排放、处置、经营危险废物的产业链进行审查,深挖犯罪网络,从源头上斩断利益链条。本案中,几名被告人有的负责收集及运输废油,有的负责存放及处置废油,有的负责排放废油,废油数量多、污染范围大,对当地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本案通过判处六名被告人刑罚,对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敲响了警钟,在深挖、查实并依法惩处危险废物非法经营产业链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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