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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四轮发展规划 青岛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29.5万套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人才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房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解读。其中,2021年,青岛市计划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6万套,目前已确定建设主体房源3万套;在租赁住房方面,未来三年,青岛市将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今年计划实施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4000套(户),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套,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增公租房补贴2214户,各区(市)已提报建设筹集公租房房源703套。

据介绍,截至目前,青岛市已经实施了四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29.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7.8万套,限价商品住房4.5万套。通过出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等一系列政策,建立起了层次分明、结构完善、全面覆盖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今年,市政府已将实施住房保障5000套户纳入到为民办好的实事当中,其中计划实施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4000套(户),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套。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增公租房补贴2214户,各区(市)已提报建设筹集公租房房源703套。

我市是全省第一个出台专项人才住房政策的城市,也是全国人才安居工作政策体系完整、运作实施规范的先进城市之一。截至2020年底,我市人才住房已建设和筹集20.6万套(间),其中租赁型11万套(间),产权型9.6万套;配租配售6.6万套(间)。2021年,我市计划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6万套。截至目前,各区市共提报人才住房房源4万套,约占任务总量的67%。其中,已确定建设主体房源3万套,约占任务总量的50%。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长租房工作,青岛市在租赁住房的发展方面有何打算?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专项资金发放的有关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据介绍,根据《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在未来三年,青岛市将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坚持以需求定供给原则,基于对各区(市)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约束等综合研判,立足供需平衡,合理确定各区租赁住房供应总量。其中,优化提升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重点拓展区包括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远郊发展区包括平度市、莱西市。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 记者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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