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公示

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监督方式公示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反审判执行工作纪律规定。

(三)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利用干部岗位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

(五)原法院工作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六)司法作风突出问题。

(七)法院干警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监督方式和受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集中受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监督:

1.监督电话:1236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

2.人民来信邮寄地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海东路99号)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专班。邮编:266101。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