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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欠房租及违约金285万元面临强迁 城阳法官斡旋双方达成和解

刘某租赁王某、刘某某名下的1400余平方米房屋用于开办幼儿园,但拖欠房屋租赁费245万余元及违约金40万余元。无奈,王某、刘某某诉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在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刘某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王某、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腾出涉案房屋,法院遂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并张贴腾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刘某腾出涉案房屋,但其仍未履行义务。

法院经调查了解到,刘某开办的幼儿园目前大班、中班、小班共计招收幼儿147名,部分幼儿一次性缴纳了三年保教费。另外,幼儿园现有教职工30余人存在欠薪问题。如果腾空涉案房屋,会产生幼儿安置、分流及保教费退还等一系列问题。而王某、刘某某要求腾出涉案房屋系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应当强制腾迁,案件一度陷入两难境地。

2月24日下午,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为强制腾迁做准备工作,并邀请城阳区教体局和城阳街道教工办协调幼儿分流问题,教体局和街道教工办表示,一旦强制腾迁,将做好幼儿家长解释说明工作,并协调周边幼儿园接收幼儿。同时,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拖欠房屋租赁费245万余元系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其迫切想继续经营该幼儿园并偿还债务。随后,法院执行局多次召集王某、刘某某和刘某协商执行和解工作,并加班加点探讨解决方案。

2月28日,双方就执行和解达成初步意见:刘某缴纳30万元房屋租赁费,并对剩余房屋租赁费的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王某、刘某某允许刘某继续使用涉案房屋经营幼儿园。3月1日下午,双方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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