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一) 孟某死亡后留下房产,再婚妻子宋某企图霸占,继子将其告上法院。近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拒执罪案件,被执行人宋某因拒不腾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1998年,孟某和宋某结婚,婚前孟某有一子孟某某,后孟某因病死亡,留下了三套房产,引发了继承和析产纠纷。孟某某与其同父异母的妹妹各继承一处套二房产,剩下一处套三房产,孟某某继承大部分份额。为实现房屋居住使用,该房屋判归孟某某所有,因房产分割产生的款项由孟某某付给宋某和宋某的女儿。
图为庭审现场。
判决后,孟某某主动将份额折款交到法院,宋某没有腾房的意思。经查,宋某未成年的女儿在案件中继承了一处房产,宋某本身有房屋居住,但却将其女儿继承的房产装修对外出租赚取租赁费,仍然霸占套三房屋居住拒不腾出。无奈之下,孟某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措并举,考虑到其家庭的亲情关系,多次做宋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腾房的相应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腾出。同时也在宋某所住的房屋张贴腾房公告,施加执行压力。但宋某置若罔闻,经两次张贴腾房公告之后仍然不予理会。宋某有房屋居住,具备腾出条件,却拒不腾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间仍然通过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希望宋某能主动履行义务,但宋某仍态度坚决、顽固不化。宋某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主观恶意,经依法通知、公告并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拒不履行的刑事责任。今年3月,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明知法院的民事判决已经生效,客观上有能力履行而故意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长达数年,情节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在侦查期间,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履行腾房义务,并赔偿了孟某某的经济损失,孟某某出具谅解书,但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事法律规定。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7月份以来,青岛法院启动蓝色风暴“夏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黄岛法院积极响应,梳理案件线索,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拒执刑责案件10件,目前宋某腾房案已宣判,1件正在审理中。下一步,黄岛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不断加强执行工作惩戒力度,完善打击拒执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新目标,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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