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被骗走的房子终于回来了,我们一家也终于能安安心心在自己的房子里过个安稳年了。感谢市南法院!”2月5日上午,丁某带着两面锦旗来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向办案法官表达谢意。
送锦旗现场
据了解,丁某是市南法院审理的王某等16人“套路贷”涉黑案的被害人之一,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丁某多次向黑恶犯罪集团头目王某借款共计41万元,陆续还款58.78万元。随后,王某以先前借款违约为由,将债务数额虚增至100万元。期间,王某指挥自己的手下现场查看丁某名下位于青岛某处房产情况,诱骗丁某签订虚假的房产买卖合同以及购房款收条,并将房屋过户登记至王某名下。至此,丁某莫名失去了自己名下的房产。
发还房产现场
在王某涉黑案判决书生效后,市南法院刑庭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该院执行局。在专案组成立后三天,便确定了首个发还财产的被害人丁某。涉及丁某的案件相关事实清楚且不存在返还以及退赃情况,具备合法的房产发还条件。办案法官当即联系了被害人丁某,丁某在接到电话时异常激动,他说:“我每天做梦都在想,这个我住了一辈子的房子,什么时候能再回到我名下,没想到,真的圆梦了!”
2月4日,市南法院依法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在执行现场完成了涉案房产发还工作。发还房产当日,丁某还在自己家里专门买了几盆花。“十年了,我们全家没有过一个好年,我总觉得愧对家人,今年,房子回来了,终于可以一家人团团圆圆过个好年了!”看到这一幕,在场的办案法官既感到高兴,也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
据悉,市南法院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工作,并成立由执行局局长马涌担任组长的专案小组,按照案件办理“专人负责,全局协助”的工作指导方针,明确“快、准、稳、狠”的工作思路,集中全院力量攻坚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市南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持续加强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建立“打财断血”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财产调查、处置力度,向着“黑财清底”目标不断奋进。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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