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青岛西海岸新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法的保驾护航。随着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开发建设实践,新区条例的出台势在必行。在省市区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1月1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后称“新区条例”)正式实施,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为新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开发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善作——勠力同心立良法
良法,善治之前提。新区条例立法工作是事关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国家级新区健康、持续、长远发展的根本保障。新区立法政策性强,必须紧紧依靠和大力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全程指导和支持。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立法工作列入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并委托青岛市组织起草;2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下发新区条例起草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和新区有关部门、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起草组;3月,聘请成立了由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财经委和省发改委、省法制办以及青岛市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咨询组,就起草的步骤、计划等进行了部署。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条例的运行主体,也是条例起草的基础力量。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大常委会全程参与了新区条例的出台。为从组织上推进新区条例立法工作,成立了新区条例立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小组开展工作,为新区条例立法做好服务保障。同时,通过开展广泛调研、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组织研讨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全力保障新区条例立法工作开展。
在新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新区建立法治政府8大指标体系,部署18项工作任务,深化35项行政改革。新区人大常委会专门抽调3名专业素质高的同志参与条例调研、起草修改,助力新区立法工作。2017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草案)》。新区立法取得重大进展。
善成——良法出台领航定向
2017年12月1日,这注定是青岛西海岸新区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经山东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该条例共8章55条,分别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规定。“条例结合西海岸新区实际,有很多制度创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说。
为建立与西海岸新区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条例规定:“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机构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履行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同时, 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权限,“行使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省级、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新区的特质是“新”,动力是“试”。为支持西海岸新区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条例规定:“西海岸新区进行的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担当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决策责任。”
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权限,突出海洋经济的发展定位,重点规范生态保护,注重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既为新区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又为新区改革创新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善治——条例护航新区发展
2018年1月1日,《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青岛西海岸新区进入了“良法善治”新时期。新区紧紧抓住抓住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机遇,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果、创造新经验。
条例规定,“新区行使省级、市级行政管理权限”。条例实施以来,新区先后承接省赋权事项252项、市赋权94项,积极推动省市赋权事项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激发了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针对条例提出的“构建以海洋经济为特色,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全域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新区发起了经略海洋、投资、先进制造业赋能、总部经济金融业等攻坚战,统筹制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科技经济和现代金融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快落地了一批总部型企业,推进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了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提升,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上率先突破,推动了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条例规定,“西海岸新区应当严格保护整体自然地理格局,加强对重点区域、景观轴带、生态廊道等的规划控制,构筑山海通透的生态格局。严格保护海滨风貌,实施岸线永久性保护,加强岸线整理修复,推进生态海湾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整治岸线137公里,修建蓝湾路慢行系统和视觉通廊78公里,绿化面积260万平方米,打造了集生态共享、文化展示、旅游休闲以及产业升级于一体的世界级最美海湾。(记者 范镇 通讯员 宋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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