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家已批准新冠病毒疫苗用于重点人群紧急接种。按照省指挥部统一部署,青岛市指定20处预防接种门诊,接受近期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
预约接种对象的年龄范围在18~59岁之间,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青岛市,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青岛市户籍居民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录取(开学)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青岛市户籍居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常住青岛市的证明材料。预约成功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公布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
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文件要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免费原则接种,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按照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原文件规定已交费接种者,可联系原接种单位退款。
特别提示:新冠病毒疫苗需要接种2针次,2针间隔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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