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培训机构收费出新规 青岛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

为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推动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青岛市教育局于日前出台相关政策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等规定,同时绕审批登记、培训行为、部门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围绕审批登记、培训行为、部门监管等方面做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以制度建设推动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和内涵提升。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联动、保障有力的教育执法体制。加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联合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教育市场秩序。2020年检查培训机构2000余次,约谈负责人175人次,对23家培训机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大力推行教育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培训机构如实制定招生简章和发布招生广告,与培训对象签订书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当载明培训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时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以及退费办法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将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列入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的评价体系,将规范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级层面建立培训机构治理台账,定期召开培训机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培训机构监管的难点、痛点。利用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启动“利剑出鞘”等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维护教育培训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秩序。

此外,市教育局依托市民办教育协会,建设全省首个民办教育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同时,在管理服务平台公布机构年检合格名单和违法办学名单,为市民选取合法、合适的培训机构提供保障。2019年检学校2413所。其中,年检合格学校2211所,责令整改和停止办学等202所,相关名单已经教育政务网站、民办教育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青岛市教育局将积极作为,从行业准入、资金监管、联合执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培训生态。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国瑾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