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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司法局组织年轻干部到一线律所实训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潘月民)日前,青岛市司法局着眼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眼于历练队伍、培养人才,着眼于更深入地了解律师业、理解律师业,实现更好地服务青岛律师业跨越式发展,结合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制定出台了《机关干部到律师事务所实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组织局机关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半年的实训。目前,已确定39个局直律所和8个区属律所作为首批实训单位,选派了47名机关年轻干部参加实训。截至6月5日, 36名干部已到律所报到,开始进入实训状态,其他干部将在一周内完成到所报到和实训对接。

据了解,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到律所实训,是密切司法行政机关与律所之间关系,夯实司法行政机关对服务对象“清”不忘“亲”基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市司法局锻造干部队伍“三化一型”(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素质的制度安排;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验成果,推进大整顿活动问题整改和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助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做法。

组织机关年轻干部到律所实训,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搭建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平台,让年轻干部走出机关相对固化的工作状态,到律所新的环境中学习成长。二是到基层接地气,调研、了解律师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律师业发展的堵点、痛点,实现双向互动、良性循环。三是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通过实训干部实地参与律所管理、业务研讨和协助开展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帮助发现、挖掘和宣传典型,加强党建引领,助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畅通机关和律所沟通交流渠道,真正掌握律师行业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服务需求,为加强和改进工作,建设既“清”又“亲”的关系打下基础。

《暂行办法》明确了实训干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做好“五大员”,即学员、调研员、服务员、联络员、党建指导员:一是深入基层发现律师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和行业党委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把实训当作实战,借助律所专业平台,提升机关干部法律专业素养,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三是顶岗学习律所管理经验、运行机制和先进做法,注重发现、挖掘和宣传典型。四是协助律所做好党建、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推进律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五是协助做好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团结党外人士,凝聚行业力量,更好地建设法律服务行业命运共同体。

目前,已确定39个局直律所和8个区属律所作为首批实训单位,选派了47名机关年轻干部参加实训。时间从6月1日开始,为期6个月,每名实训干部每周安排1个工作日到所工作。实训期间注重过程跟踪和监督问效,建立了工作日志制度,要求实训干部实时记录开展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和实训感悟,完成规定的调研任务和研究成果。实训期满机关组织对实训干部评价考核,律所对实训干部出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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