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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蓝村法庭、华山法庭: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诉源治理显实效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张海杰 通讯员 宫成群) 刘某、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被告,2017年法院判决被告徐某赔偿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3万余元。后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为此,即墨区人民法院联合蓝村镇城后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共同化解纠纷,双方初步达成了初步执行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审判席“搬至”社区互联网诉讼工作站,普法效果显著

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凝聚了社会治理力量,蓝村镇城后社区工作人员发挥德高望重、群众认可的优势,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工作局面由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转化为“多方参与”的新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近日,即墨法院华山法庭联合龙泉街道,依托俞家屯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打造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华山法庭庭长衣泽远在工作站,通过互联网智慧庭审系统,连线在家中的原被告,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社区调解员代表及群众到现场旁听了案件审理。将审判席搬进社区互联网诉讼工作站,既能让旁听群众直观感受到工作站的便捷高效,又能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增进法院与社区调解组织的司法联动性,为推进诉源治理、更好地服务辖区人民群众打下良好的基础。

(华山)工作站立案窗口

该案原被告双方系长年合作伙伴关系。2013年,原告将涉案模具暂存于被告处,用于被告为原告加工产品使用,2019年10月,原被告双方再次确认了存放的模具编码、名称、数量及状况,均完好无损。之后,原告多次提出要将暂存的模具取回,被告均拒绝归还。中间人曾多次进行调解,均因双方怄气而告终。庭审过程中,衣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经过给原被告辨法析理,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见。

(华山)工作站人员配备

俞家屯社区互联网诉讼服务工作站位于龙泉派出所内,辖区内老百姓如有矛盾纠纷,到社区工作站即可享受诉前调解、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等诉讼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庭和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进一步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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