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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法院开庭审理某国有企业项目经理贪污、受贿案 70余人“庭审观摩+评议”

7月7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由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马杰担任审判长,与新任员额法官郭明明、叶雅鑫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某国有企业项目经理邹某某贪污、受贿案。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法院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该国有企业、青岛农业大学领导干部共70余人观摩庭审,并在庭后对法官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

本案被告人邹某某原系某国有企业项目经理,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和量刑充分发表意见,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邹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时痛心疾首,悔恨自己因贪欲膨胀、底线失守而沦为阶下囚。整个庭审程序严谨,秩序井然,让观摩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违纪违法的沉重代价。

本案属“关键岗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城阳法院邀请相关人员到庭观摩,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为观摩人员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反腐公开课。观摩人员表示,“零距离”观摩职务犯罪庭审,通过真实案例敲响廉洁警钟,真切感受到了司法威严,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庭审结束后,城阳法院召开法官履职评议座谈会,诚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从庭前准备、庭审程序、法官仪态、驾驭能力及释法析理等多维度进行了评议。

下一步,城阳法院将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实现职务犯罪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不断完善代表委员联络监督机制,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示廉工作力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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