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运输,贯穿产销,连接餐桌,是安全链条上的“流动关口”,也是风险防控中的“关键里程”。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准运许可等配套制度文件,着力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的短板,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这些制度文件在设计时,总体上有五个方面的考虑,或者说是“五个一”:
一是“一个目录定品种”。经报请国务院批准,制定发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着力解决准运“能运什么”的问题;同时明确规定运输容器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罐车),着力解决准运“用什么运”的问题。
二是“一个办法管许可”。我们制定出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严格许可条件、规范许可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在许可条件方面,细化运输容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准入门槛;在许可程序方面,明确许可申请、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全流程的规范要求;在主体责任方面,构建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全链条的责任体系。
三是“一张联单管追溯”。我们制定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实施运输全过程的追溯管理。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各自如实全面记录交付、运输、装卸等环节信息,确保运输全程可追溯;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对联单记录内容核对确认、信息共享、存档备查,确保各方责任更加清晰。
四是“一套标准保底线”。我们先后发布《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专用运输容器、专用食品标识要求,细化食用植物油等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管理规范,为散装运输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
五是“一个机制强监管”。聚焦落实全链条管理责任,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两头”的发货方和收货方依法委托运输、严格查验把关,有效防控源头和终端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中间”的承运方依法取得许可、加强过程控制,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食品污染风险。
孙会川认为,目前,在保障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方面,可以说已基本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为系统性提升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效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记者 林丽鹂)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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