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包括50个城市,青岛位列其中。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三部门于2025年12月底发布通知称,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三部门组织开展了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这一评审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日。
根据前期公布的试点政策,试点城市将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具体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时间为6个月。
本次有奖发票试点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既能提升消费意愿、营造消费氛围,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根据试点政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其中,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高奕静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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