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刑事民事执行典型案例。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从2025年青岛两级法院审判执行的案件中梳理选取的十件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执行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导向作用,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名为中医诊疗实为非法制售中药
【案情简介】
侯某某,原系小学教师,其与女儿侯某均无中医家族传承和师承经历,且未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在2012年至2022年期间,侯某某虚构国际医学博士、肿瘤专业科学家等身份,吸引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就诊,其不区分病情向患有癌症的危重病人销售预制的“抗癌1号”“抗癌2号”,向有心脑血管疾病患者销售预制的“野生心脑汤”。上述药物为侯某某、侯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熬制,部分中药材系假药、劣药、药渣,侯某还将临近保质期的人参归脾丸、健脾丸等,拆分后冒充自制药丸搭售。侯某某妻子、儿子、前女婿亦参与其中,销售涉案药品金额达1000余万元。
黄岛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800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一审宣判后,5名被告人不服,并提起上诉。青岛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为保障人民健康福祉做出重大贡献。本案中,侯某某等人借中医诊疗之名,行非法制售中药之实,严重扰乱了中医药管理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既为相关从业人员行医售药划清了法律界限,又以司法裁判维护了中医药行业声誉,保障和促进了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案例二:
府院联动助力困境企业涅槃重生
【案情简介】
青岛某矿业公司成立于1989年,后因经营不善,无力实现产能目标,其主要探矿权、采矿权相继过期,超3亿元巨额负债无法清偿,土地房屋被依法查封,其经营陷入困境。2023年,青岛某矿业公司开始拖欠约400名职工公积金、工资和社保。2024年9月,其全面停工停产,大批职工待岗,仅职工债权就达4000万元。
平度法院裁定受理青岛某矿业公司重整一案,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引入某集团旗下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创新采用附条件“出售式重整”模式,并通过“分段递减清偿+投资人承受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加”清偿方案,最终化解负债3.6亿余元,盘活企业核心资产2.5亿余元,有序安置职工400余名。
【典型意义】
本案系山东省首例集体矿业合并重整案,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因企施策确定债务清偿方案,通过系统筹划与务实推进,助力困境企业实现涅槃重生,推动优质资源得以盘活发展,同时保障了职工及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与长远生计,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诠释了人民法院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担当。
案例三:
采取灵活方案高效调解涉外纠纷
【案情简介】
哈萨克斯坦某技术公司委托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运输其所购买的货物,后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将中国境内运输事宜转委托给中国某物流公司。因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失联并拖欠运费,中国某物流公司依据与其运输合同的约定留置哈萨克斯坦某技术公司货物,哈萨克斯坦某技术公司以货物所有权人身份起诉要求中国某物流公司返还货物。
青岛中院针对本案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分头释法析理,一方面中国某物流公司按合同合法占有货物,留置权初步成立,若哈萨克斯坦某技术公司主张取回货物,需代偿运费或提供担保,但其可向哈萨克斯坦某物流公司追偿。另一方面,留置权虽合法,但哈萨克斯坦某技术公司作为实际货主与合同无直接关联,过度扣货可能导致侵权。建议采取“放货+债权保障”的灵活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庭签署调解书,中国某物流公司当日启动货物运输程序,实现“调解即履行”,纠纷化解与商业合作无缝衔接。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绕过复杂跨国追偿程序,妥善、高效地化解了两国企业纠纷,平等保护了中外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司法护航企业“走出去”的真实写照,为中外企业发展提供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也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精准的司法服务。
案例四:
提级执行确保职工安“薪”过年
【案情简介】
青岛中院在执行青岛某投资有限公司与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发现,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基层法院涉劳务纠纷案件37件,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该44件案件为公司欠付工人工资、社保费及滞纳金,共计200余万元。因两公司主要财产在青岛中院处置,青岛中院遂裁定提级执行。
青岛中院经审查认定,两公司欠付费用属实,按常规分配方案异议和诉讼审查程序处理,数月内可执行到位,但恰逢春节临近,职工权益亟需保障。青岛中院为破解困局,反复与异议债权人沟通,充分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共识,同意先行发放工人工资、社保费及滞纳金,37名工人工资及相关社保费用陆续发放完毕,确保职工安心过节。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人民法院有效整合执行资源,协调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及时实现,为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责任编辑:林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