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四年来,青岛市已累计对超过1000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了系统性的绩效评价。青岛市财政局通过将绩效管理理念深度融入政府采购各环节,持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效能,通过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夯实制度基础,青岛市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三年一个周期、每年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原则确定每年承担绩效自评的预算部门,三年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当年承担绩效自评的部门选取1—2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选取部分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评价。
青岛市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项目特点,制定出台《青岛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立足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围绕预算编制、计划执行、采购意向公开、内控机制建设等10个关键环节,细化形成59项具体评价指标与标准。指标体系注重定量衡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既关注采购过程的合规性与透明度,也强调采购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与政策功能实现,为各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与外部评估提供了清晰指引。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是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四年来,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共对1000余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区市两级财政部门对100余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评价结果同步反馈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部门,形成政府采购联动监管新格局,大幅增强了监督合力与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进一步压实了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了政策把握能力。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栩
责任编辑:王海山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