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标准由不超过13平方米,调整为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持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计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关统计年鉴显示,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35.3平方米。
政策调整后申请条件将大为改观,单身申购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面积须在35.3平方米以下,两口之家、三口之家、四口之家的申购限制分别为70.6平方米、105.9平方米、141.2平方米,可以说是涵盖了大多数工薪收入家庭。这也使那些在主城区工作,但在其他区(市)有住房的市民有机会在主城区参与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缓解上下班长距离通勤压力,真正实现职住平衡。
有意向的市民朋友可于7月1日后,登陆青岛市配售性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https://zhufang.qingdao.gov.cn/bsf)或“青岛市住房保障”公众号进行轮候登记。目前,京口路和开封路两个项目实行常态化配售,有意向的市民朋友计分入库后,可随时至长沙路46号选房大厅选房。
据了解,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不带子女人员。每个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根据政策,家庭申请人应至少1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引进人才及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从事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户口登记在乡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也可以参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35.3平方米,后续以统计部门发布数据适时调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国瑾
责任编辑:崔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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