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收到来自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的一封感谢信,信中对城阳法院执行局协助该院高效完成8辆货车扣押工作表示感谢,对城阳法院干警及时果断的工作举措及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肯定。
据了解,今年4月28日,新都法院请求城阳法院协助扣押青岛某公司的8辆货车。经查,成都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成都市新都法院,新都法院经审理判决:青岛某公司应在7日内向成都某公司退还8辆货车。判决生效后,因青岛某公司未履行退车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收到涉案车辆被案外人扣留在青岛市城阳区某仓库的线索,随即决定前往扣押涉案车辆。
执行当日,因沟通不畅,案外人拒不配合并开车堵住仓库大门,与新都法院执行干警形成对峙态势。在新都法院求助后,城阳法院执行局立即派出8名干警前往现场,对案外人进行释法说理,并说明对抗执行的不利后果。执行干警一方面阐明车辆非被执行人所有,案外人不能处置,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的纠纷可另行主张;另一方面表示看管车辆占用厂房,也影响厂房的出租使用。经过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案外人终于挪走仓库门口的车辆,主动配合法院扣押拖车,城阳法院顺利完成协助工作。
【典型意义】
当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时,申请执行人追回债权面临诸多困难。通过异地协助执行,可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执行法院而言,异地执行案件往往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当地法院有人员装备和沟通的优势,通过异地协助执行的方式,能够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城阳法院将积极贯彻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理念,深化执行联动机制,用高效审判和有力执行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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