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孙兴文团队奔赴青州市开展异地执行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推动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王某被拘传至青州法院。
被执行人拒不还款玩失踪
青岛某包装公司按照王某要求加工制作纸箱并交付,但王某一直未支付报酬。经市南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该公司货款146177.5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该公司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孙兴文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传唤王某到庭履行义务,但王某拒不到庭。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调取银行账户流水发现端倪
考虑到本案为承揽合同纠纷,孙兴文认为被执行人王某定制了大量纸箱,很可能用于生意运营,且运营状况良好,这明显与王某银行账户中没有资金的事实相矛盾。为进一步查明真相,孙兴文依法调取了王某名下所有银行账户流水信息,发现王某在执行阶段有大额资金流转,且流水交易主要发生在青州市。种种迹象表明王某极有可能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孙兴文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异地拘传。
被执行人被拘传当场履行义务
近日,孙兴文团队第一时间驱车奔赴青州市,在青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青州法院。然而,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诫,王某仍然态度强硬,表示无力偿还欠款。眼看多番劝说无果,孙兴文当即向王某出示了其银行账户资金流动调查情况,明确告知将对其拒不履行义务、隐匿资金的行为予以拘留惩戒。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王某自知逃避无果,当场支付全部案款19万余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如我在执”工作理念,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做到法律讲透、措施用尽、压力给足,努力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芳 赵飞燕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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