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
根据公告,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业内人士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受各种因素影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股权投资机构在募资、投资、退出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本次以债券市场为切入点,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发行5+3、5+5等长期限债券,这些债券可达10年甚至更长,有利于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形成良性循环,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同时,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等多渠道募集资金,也减少了对政府性资金的过度依赖,进一步提升了投资效率。
据悉,债券市场“科技板”聚焦国家科技战略需要,加大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
业内专家指出,本次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预计能缓解股权投资行业筹资困境,带动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同时,央行会同证监会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将债市资金引入股权投资行业,支持培育优质科创企业。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投资主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更多民间资本、政府基金等社会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责任编辑:荣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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