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法官,多亏您当时费心费力促成了调解,现在我公司已经走出困境、步入正轨了!我代表公司给您点赞……”近日,结案几个月后的某建筑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打电话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中山路法庭法官徐丽萍表达了感激之情。
公司未偿还借款被起诉
据了解,某建筑装饰公司出于生产经营需要分别向某银行与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后该公司未按约偿还借款,某银行、某商业银行分别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该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某银行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两处房产,遂向市南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市南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两处房产。在得知两处房产被法院查封后,该公司负责人情绪十分激动,其表示若不解封,公司将濒临倒闭,强烈要求法院解封房产。
在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徐丽萍得知了该公司的“苦衷”。原来,该公司并非有意拖欠贷款,而是有一笔到期债权迟迟无法兑现,导致其资金链断裂,无法进行后续生产经营活动。该公司原本想将上述两处房产过户至上游供应商冲抵货款,以便继续生产经营,并以盈利所得偿还银行贷款。但在房产过户前被市南法院查封,无法顺利过户。雪上加霜的是,某银行与某商业银行在知晓该公司还有一笔到期债权后,均提出查封冻结申请。
多轮调解实现三方共赢
这两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两家银行的冻结申请合法合理,冻结到期债权于法有据。但徐丽萍深知,若这两起案件如此处理,虽符合法律规定,但却让一家本可正常经营的企业濒临破产。因该两起案件具有高度关联性,且涉及企业的“生死存亡”,徐丽萍决定组织这两起案件的三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求实现三方共赢。
在调解伊始,三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某商业银行仅有到期债权这一项财产线索,因此申请冻结到期债权的意愿十分强烈。某银行虽然已申请查封了两处房产,但房产价值不足以偿还借款,且更愿意冻结变现容易的到期债权,因而也不愿意放弃申请冻结到期债权。知晓症结所在,徐丽萍从法律角度和事实角度予以阐述,尤其对该公司的后续还款能力及冻结后果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组织了多轮调解,终于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该公司用到期债权一次性偿还某银行债务、每月偿还某商业银行部分债务,剩余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盈利所得继续偿还某商业银行债务。在徐丽萍法官的用心调解下,该公司得以放下“包袱”走向新生,两家银行挽回了经济损失。最终,三方当事人实现共赢。
“大多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情并不复杂,但案件数量较多,在审理过程中,更应该树牢‘如我在诉’理念,不能一味机械僵硬地走司法程序,要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徐丽萍表示。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李寒 赵飞燕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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