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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娘遇车祸不幸身亡  城阳法院调解解心结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受理了一起“特别”的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以“接地气、有温度”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某婚礼当天发生车祸,事故造成伴娘去世的严重后果。白发人送黑发人,伴娘家属内心痛苦不堪。伴娘系一对新人及伴郎的好友,突如其来的车祸也给新生家庭造成了困难和苦楚。

伴娘家属认为,事故系伴郎超速行驶造成,该对新人及伴郎一直没有道歉。该对新人及伴郎称,事发后曾携礼品登门致歉,但均被伴娘家属撵出门外,其自觉无颜面对,后续赔偿事宜就此搁置。双方对发生的事故存在心结,沟通囿于各种因素形成障碍,双方的疙瘩越拧越大,最终诉至法院。

经交通事故认定,伴郎超速行驶并非造成事故的原因,由驾驶重型罐式半挂车的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已就交通事故责任另行达成赔偿,并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于源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认为不能单纯就案判案,更需要妥善解开双方的心结。面对双方当事人,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组织庭前调解。在送达过程中,法庭干警邵娟娟深刻理解到原告伴娘家属所需的不仅是诉状上的请求,更需要心理的抚慰。经过干警积极沟通、耐心劝解,虽然双方仍对赔偿金额存在差异,但双方态度从不予理睬到同意协商,已然取得了较大进展。

经过法官调解,在被告对新人及伴郎当面鞠躬道歉、积极赔偿后,原告伴娘家属的心结终于打开,愿意走出阴霾、迎接光明,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婚丧嫁娶等事情时,亲朋好友出于情义自发无偿帮忙,此种行为应被认定为“义务帮工”。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受益人应予以赔偿。在此类案件处理过程中,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厘清责任,促使当事人换位思考、消除顾虑,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氛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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