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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丨发挥基金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作用

近年来,云南、西藏、内蒙古、乌鲁木齐、福建、北京、上海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成立公益基金会,专项用于民族教育发展、民族文化艺术、民族扶贫助学、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

鉴于公益基金在汇聚爱心资源、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树军建议,青岛市应走在前列,在山东省率先发起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基金,打造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公益品牌。

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融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树军

率先成立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基金。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先行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基金,待基金运行成熟后再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公益基金会。按照青岛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基金可独立发起,也可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发起,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以慈善、公益为事业,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投入及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海内外自然人的捐赠或捐款等。鉴于我市早期既已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可将基金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职能,与协会一体化推进。

规范基金运营和强化管理。规范制定基金章程、制度、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基金的适用范围,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法、合规。同时,建强配齐基金理事会班子,吸纳有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专业技能和政治素养的优秀人才加入管理团队,增强管理力量和专业力量。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熟悉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精通专业、具有强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专家、学者组建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专家智力支持。加强基金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公益事业。

发挥基金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作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开展公益活动和实施爱心项目,在经济发展、文化保护、教育培训、人才发展、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助力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跨区域爱心公益交流合作,为各行各业、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平台,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范镇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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