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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消费信心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2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2023年7月至9月,国家发改委、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相继发布了提振消费信心、恢复扩大消费的系列措施。当前我国消费市场总体在回暖,但国内经济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需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进一步提振信心促进消费。

当前影响消费信心的主要因素。一是居民收入能否持续上升。居民是否有消费意愿和消费底气,首先取决于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持续上升的收入。近年来,伴随经济增长进入中高速,收入增长的速度放缓,这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2022年的数据表明,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消费环境能否持续友好。消费信心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近几年受疫情和国际形势影响,消费者对于经济增长的预期减弱。同时,消费信心受到生活习惯和社会压力的影响。长期以来的高房价,削弱了消费者在其他领域的购买力。三是消费信心有赖于国家政策的保驾护航。如果产品质量和安全、消费市场不健全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必然会导致消费信心减弱。四是消费信心的增强离不开消费信贷的扶持。消费信贷可以缓解居民消费的资金约束,进而起到促进消费的作用;而消费的扩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基于此,本文提出提振消费信心的对策建议以资借鉴,具体而言:

多向发力增加居民收入。收入是民生之源,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关键,也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消费倾向高、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大税收减免、适当增加消费信贷、加强社会保障等调控的力度和精准性,发挥好再分配效应,切实降低居民负担,增强消费信心。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就业与稳消费息息相关,要以扩大就业为着力点,更好地稳定和促进居民增收。一方面,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降低就业压力,增加就业机会。另一方面,要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和产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尽可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多措并举优化消费环境。一是要完善消费政策。提高促进消费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因地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继续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协同发展消费与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支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二是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放心消费、便利消费的环境。提高餐饮、购物、旅游等方面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和满意度。适应消费需求新特点,通过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新体验。三是要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通过优化社会保障体系为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提高消费意愿。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四是要促进消费金融发展。在消费金融的支持下,消费者的融资渠道扩宽,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在购车、购房、教育等方面的便利性。因此,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服务和开发消费金融产品,降低消费者的财务压力,促进消费需求增长。五是要提升供给质量。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民众对消费有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扩大供给的同时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作者:中共莱西市委党校 王仁兴 全昌平 耿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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