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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行动 一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被拘留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有力有效打击抗拒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成效。

被执行人殷某因拒不配合执行被拘留

腾迁现场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被拘留

原告张某与被告殷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市南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殷某应腾退该房屋并支付租金,被告殷某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殷某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张某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市南法院执行局张林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殷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告知、法庭约谈、张贴公告等方式要求被执行人殷某在限定时间搬出该房屋。收到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殷某拒不迁出,并在该房屋及地下仓库内放置大量个人物品。

11月29日,经多次耐心劝导、催告无果后,张林团队决定直奔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腾迁。经过前期勘验摸排,考虑到该房屋及仓库中存放了被执行人殷某大量个人物品,张林团队按照现场警戒、腾退实施、执行见证、摄像清点、善后处置等五个环节开展执行工作,由法警、街道、公安三方联动维持现场秩序,保障腾迁工作顺利进行。

腾迁过程中,被执行人殷某拒不配合执行,并找来多名无关人员滞留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张林决定对殷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回法院,责令其进行悔过。因被执行人殷某拒不悔过,且拒绝履行给付租金,张林决定对被执行人殷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

8名执行干警历时两天,顺利完成了该房屋腾迁工作,共清点物品10余车,腾迁面积达400余平方米。此次执行行动分工明确、程序规范,有力打击了失信拒执人员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两地法院联手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

11月29日,市南法院执行指挥平台系统收到郑州金水法院异地执行协助请求,函请市南法院协助拘传在市南区某公司工作的被执行人梁某。市南法院立即与郑州金水法院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及行动计划。据了解,被执行人梁某因抚养费纠纷一案拖欠其子抚养费5万余元,经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线索,称梁某现居住在市北区、在市南区工作,行动轨迹是下午5时出门上班,凌晨3时回家休息。

当日下午3时,郑州金水法院两名干警来到市南法院协商执行方案。市南法院执行干警认为,虽然梁某在市南区工作,但上班时间在夜间,拘传难度较大,建议前往梁某居住地拘传,双方最终确定次日上午前往梁某住所采取拘传行动。

11月30日上午10时,市南法院派出两名干警协助郑州金水法院开展行动,顺利将被执行人梁某拘传至法院。梁某一直声称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无力支付抚养费,并称已经多年没有见到孩子。在两家法院干警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结,被执行人梁某同意支付抚养费5.7万元。同时,双方对于探视孩子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长达两年的抚养费纠纷,在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圆满结案。

市南法院始终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理念,将法院协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高质量完成外地法院委托事项以及异地执行协助工作。今年以来,市南法院完成异地协助执行工作10余次,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1828件,期限内办结率100%,平均用时2.32天,居全市法院前列。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获得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郭之玉  张华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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