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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推出新版《离婚证明书》

“通过诉讼离婚了,法院能给我发离婚证吗?”“判决书和调解书涉及我的个人隐私,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怎么办?”离婚案件审结后,部分当事人会向法院提出类似的问题。为充分保障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提高家事审判工作的人性化、专业化水平,彰显家事审判的柔性力量和人文关怀,近日,胶州市人民法院推出新版《离婚证明书》,只要是通过胶州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向胶州法院申请出具。

在我国,离婚分为民政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证明。离婚判决书与调解书往往涉及双方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一系列个人隐私问题,而《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信息等,不涉及案件事实。在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房产变更、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业务时,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出示《离婚证明书》以证明其婚姻状况,不仅可以避免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和担忧,相较于传统的法律文书,也更易保管和携带。

下一步,胶州法院将聚焦人民群众需求,从细微处入手,积极探索诉讼服务和家事审判的新举措、新模式、新方法,以实际行动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朱海龙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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